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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举缪建民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同意票21,038,020,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562%;反对票32,098,9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343%;弃权票19,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95%。
(2)选举林岱仁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同意票21,040,644,7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16%;反对票29,487,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948%;弃权票7,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6%。
(3)选举刘英齐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同意票21,040,644,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15%;反对票29,488,0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952%;弃权票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3%。
(二)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批准了特别决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之后,就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根据保监会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进一步的修改。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生效。
同意票21,058,793,6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52%;反对票927,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02%;弃权票10,418,3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46%。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
公司于2008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有关上述议案中新任董事简历和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已公告的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律师见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监票人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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