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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景鹏】3月20日,“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暨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宣布:经中国保监会、国家工商总局批准,2008年1月23日,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2月17日,由阳光保险集团控股发起的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至此,阳光保险集团已拥有阳光财险、阳光人寿两家全国性保险公司,标志着阳光保险在业务领域产寿两翼格局已经形成,并正式成为国内7家保险集团之一。
两年多来,阳光保险累计上缴税收近4亿元,2007年集团实现盈利0.96亿元,总资产增长15倍,达到160亿元。
张维功表示,阳光保险将充分发挥集团优势,有效整合产、寿险等保险资源,以“打造最具品质和实力的保险公司”为发展愿景,坚持四步走发展战略:要用3年左右的时间,着力打造中国最优秀的、最具成长力的新兴保险公司;用7-10年左右时间,打造中国最具品质和实力的保险公司;用10-15年左右的时间,打造国内优秀的金融保险集团;在公司成立20年左右的时期,打造世界级的金融保险集团。
新开业的阳光人寿,是阳光保险集团作为控股发起人发起设立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是阳光保险组建的第一家控股子公司。目前,阳光人寿9家省级分公司开业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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