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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姚长寿)10月1日起,成都、广元、攀枝花等三市将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9月20日,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劳动保障惠民行动实施情况。据介绍,2010年将实现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
今年7月,全国79个城市确定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成都、广元、攀枝花名列其中。根据省上出台的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实行自愿参保原则,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坚持统筹协调。各地的试点方案须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等的衔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除对参保居民普遍给予补助外,还将对困难家庭给予特殊的补助政策。
据介绍,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工作的展开,从制度上补上了全民医保中的缺失部分,惠及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与公费医疗、职工医保一起,构成覆盖城镇户籍居民的医保体系。四川将通过试点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体系,建立以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为主要目标的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参保的城镇居民患了大病将能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大大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明年,四川将扩大试点城市范围。2009年,全省80%的城市都将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到2010年,全省所有城市都将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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